企业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问题,也是根本问题。本文就此问题与张西振先生商榷。
■ 文/李建栋
2011年第九期《企业管理》杂志上,张西振先生有一篇文章《企业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指出企业的利润是“通过建立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从而获得那个‘多出来’的东西”,而老板就是“关系构造师”。“老板,或者说企业家的任务,就是构造‘关系’、销售‘功能’”。并认为,这是一个“统一生意原理”。
我认为这篇文章还不够深入。它试着回答了“企业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但仍与如何获得利润有一定距离:有了“关系”就有了钱吗?“关系”和钱之间是什么关系?
价值是客观的吗?
任何企业或生意,基本模式都可以由图1表达。
图1中,箭头表示的是钱的流动方向。把输入输出联系起来,我们有下面公式:
利润 = 输出的价值 - 输入的价值
那么,这些生意怎么能凭空产生利润?原理很简单,就是增收节支。
输出的价值表现在价格、销量上,输入的价值表现在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工人工资、管理成本等等。对这些变量的管理、设置是商业管理的主要工作。但提高销售价格从而获取利润会被人批评为贪得无厌,降低成本又会被批评为残酷剥削。这些批评有道理吗?如果没有道理,那么究竟多少是合理的利润水平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就不得不回到价值(财富)的本质问题上来:价值是客观的吗?
1.何谓价值?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是“商品的属性”,因此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样的认识很难解释为什么即使是简单的贸易就可以使商人获取差价。如果认为商人在贸易中付出销售劳动,因此可以获取劳动收入,则这种思路很难解释“无商不富”,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农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工业是产品丰富的源泉,但只有商业才是财富的原因。而且随之而来的就是如果商人富了,是不是因为他们成为了社会的蠹虫,把其他“生产者”创造的财富捞进了自己的腰包?
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就是不能把实物当成财富。请看下面的例子:农民收获了100斤小麦。把小麦拿到磨坊,按8%出麸率,2%浪费率计算,得到了90斤面粉。同时农民还要给磨坊1元钱工费。若是以实物为财富的话,磨坊并不创造任何财富。那么磨坊收这1元钱的道理何在?
100斤小麦的价值,这里假定市场价格是100元钱。90斤面粉的价值(市场价格)则一定高于101元钱。磨坊没有增加实物,但增加了价值,所以就理所应当地该收取1元钱的加工费。
实物不是财富,只是财富的载体。财富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这样,我们才能解释众多的服务行业比如运输、保管、会计、银行、经纪等工作。这些服务行业实实在在地创造着价值。也只有把财富与实物区分开,才能理解为什么股票市场大跌意味着很多财富蒸发了。
把财富归因于人的认识不是我的首创。达摩祖师未出家时是皇宫第三位王子。有一次,二十七代祖来到皇宫,首先问三位王子:“世界上什么最宝贵?”第一、第二个王子都认为“金银财宝最可贵”,而当时还是三王子的达摩则认为“有了智慧,才能鉴定金银财宝的价值”。
2.价值是如何增加的?
如果把财富(价值)与实物区别开来,我们就可以解释价值是如何增加的。价值增加的最基本原因在于不同的人对同一件物品(包括服务产品)有不同的价值判断。
以最简单的交易所的股票交易为例进行说明。为什么不用菜市场的交易作为例子呢?因为菜市场的交易比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复杂!我们买菜,除了付钱,这里涉及到价值,还关心什么菜,什么质量,这里涉及到使用价值,涉及到商品质量差别。而我们做股票交易,绝大多数只关心价格,不关心股票是什么样子的。现在甚至连股票什么样子也有很多股民没有见过,只是一个账户与数字。
投资者甲买一只股票,买的动机是什么呢?是因为这位投资者认为它会价格上涨,不管是明天上涨还是一年后上涨。那么是谁卖给这位投资者股票的呢?是投资者乙。乙卖股票的理由又是什么呢?除去流动性考虑之外,乙认为这只股票价格会跌。
甲乙完成了一笔交易,有一个交易价格。那么甲一定会认为股票的价值大于这个价格,乙相反,认为股票的价值低于这个价格。这样我们就把交易价格与交易双方对商品认可的价值区别开来。这样一笔交易就伴随着3个数字:交易价格,买方认可的价值,卖方认可的价值。
这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来更加清楚地表达,若甲乙二人就股票完成了一笔交易,甲的价值判断是这样的:
甲V人民币≤甲V股票
公式中V是价值,前下标表示做出价值判断的主体,后下标表示价值判断的客体。同样道理,乙也有类似的价值判断。
乙V人民币≥乙V股票
传统的经济学不考虑作出价值判断的主体,从而对交易价格与交易双方不同的价值判断不加区别,认为买卖双方的价值就是交易价格,从而形成了等价交换这样的概念。但这样等价交换的概念是粗劣的,不能解释交易的动机。
而抛弃掉等价交换的概念,把交易当作不等价交换。它的数学表示是:
甲V股票≥交易价格≥乙V股票
交易价格=甲V人民币=乙V人民币
那么,通过交换,甲乙两人都获得了超过自己价值的部分,我们称之为价值增加。双方的价值增加分别是:
甲V股票-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乙V股票
可以简单地总结为: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物品有不同的价值判断,通过交换,交易双方就实现了价值增加。
如何实现利润?
上文显示了如何增加价值,它是不同价值认识所导致的交换的必然结果。所以实现价值增加很简单,就是买更多的商品,那些商品的价格低于自己认可的价值;卖掉更多自己手中的商品,那些商品的价格高于自己认可的价值。
这样频繁的交易就能实现价值增加吗?为什么有那么多股票投资者最后全输掉了钱?答案是“认识错误”。
假定你从股市以10元/股买了股票100股,第2天又以9元/股把100股卖出。你承受了100元损失。你会问“交换增加财富,我怎么会损失了呢?”答案是:当你以10元/股买股票的时候,你认为它的价值大于10元/股。能买到股票,你拥有的价值就增加了。当你以9元/股卖股票的时候,你认为它的价值小于9元/股。能卖出股票,你拥有的价值还是增加了。
但两次交换发生在不同时间。你认可的股票价值在两次交换的时间段内,从大于10元/股变成了小于9元/股。你心中的价值变化造成了你的损失,而不是交换带来了你的损失。
难道这个损失是“主观”形成的吗?字面上讲,是这样的。如果股票价格第3天又涨回11元/股时,就能清楚地看到以9元/股卖股票造成的损失是主观形成的。但需要认识到,你的价值的变化是由诸多客观因素决定的。
上一节所说的价值增加是一次交易的结果,不需要其他人来保证或认可。只要是自愿的交换一定有价值增加。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利润却不是一次交易的属性,它是两次交易的属性。也就是生意场上所说的“一买一卖”。
由于生意是两次交易。所以虽然每次交换都获得了价值增加,但别人是否认可也必须考虑。例如,当股票价值为10元/股时,你可以认为股票价值为12元/股,从而买入。别人也可以认为它是8元/股。
从价值增加到获取利润,我们就必须考虑其他人的价值判断。只有对别人的价值判断正确,才能获取利润。通常所说的“买低卖高”指的是别人的价值判断,而不是自己的价值判断。举例来讲,当股票在4000点时,会有很多经济学家说太高了,偏离了“内在价值”。但“内在价值”并不在实现利润中扮演角色,如果有人肯在5000点接盘,那么在4000点买入就是“买低”。股票买卖中有一个很有名的 “搏傻理论”,就是认为股票交易就是寻找最后一个傻瓜,这个傻瓜给出了最高的价值判断。
“关系”和利润是怎样的联系?
利润的源泉是对别人价值判断的正确认识,它不是对工人的剥削,也不是由于资本的要求,它是两次交换的结果。绝大部分贸易就是这样以差价而盈利的。
由于众人皆趋利,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经济发展,简单的商业存在的时间是很短的。经济学中称之为“无套利理论”。如果存在着简单的价值之差别,就立刻会有人来做套利,使得这种差别转瞬即逝。1990年代很多工人下岗,开始在街头摆摊,就不如1980年代的个体户过得滋润。原因无它,就是1990年代竞争激烈了。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才能实现盈利呢?那就要创新,带来新的产品。这种新产品或者是从创新的途径进来的,或者是生产出来的。当商人涉足生产时,工商就联系到了一起,也就是我们说的生产企业。
生产的本质是什么?生产的目的就是创造新产品,通过生产,把一些低价值的物品变为高价值的物品。把小麦磨成面粉就是最简单的加工生产。通过生产,社会的价值增加了。
把刚才磨坊的生产用数学表达一下,那就是:
V面粉>V小麦+V加工费
上面不等式中,是谁作出的价值判断?由于磨坊主与农民都认可上面的不等式,所以就忽略掉了作出价值判断的主体。
站在磨坊主的角度,如果他认识到了上述不等式,就具备了创立企业的基础。其他的因素包括技术可行性、法规允许营业的执照、足够的资金、原材料与市场的获取等等。这个不等式就是张西振文中所说的“关系”。
以张西振文中的例子为例,4个3/4圆图形代表着不同的生产要素比如土地、工人、技术、设备等。把4个图形以一定的方式摆放在一起相当于“加工费”。最终的产品是一个“正方形”。这个正方形的价值一定要高于前面两项(生产要素、加工费)的价值之和,也就是说获得了利润。
有没有可能这个正方形的价值低于前面两项(生产要素、加工费)的价值之和?可能的。失败的企业都是这样,企业家预期价值增加,却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结果把钱赔了。所以,“关系”不是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而是生产前的价值之和与生产后的价值之间的关系。
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商业利润就是这样简单。但做得人多了,赚取商业利润的机会就稀少,而且利润率低。所以商业就渐渐转化,开始了生产。生产的本质就是发现价值之差。由于价值之差是生产前的要素价值之和,与生产后的产品价值之间的判断,这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察觉到的。它需要智慧与经验,更需要勇气与技巧。所以直到如今,生产利润仍远远高于商业利润。
那么谁应该拥有生产利润呢?当我们明白生产利润的来源之后,这个问题就变得简单。是那些发现价值之差(“关系”)的人,也就是企业家应该获得利润。而工人作为生产者、经理作为管理者、销售人员作为利润最终实现者都只是辅助企业家,并不创造利润。
本文介绍了一种新的价值认识。价值不等同于实物。价值也不是纯粹客观的商品的属性,而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由于主体的价值判断不同,会形成交换,而且这种交换是不等价交换,每次交换的交易双方都获得了价值增加。当价值增加又获得了第三方的认可时,价值增加就变成了利润。■
参考文献
[1]张西振.企业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J].企业管理,2011(9).
[2]李建栋.认识价值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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