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广告 | 杂志订阅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加入理事会 | 加入收藏
 
首页 |本刊特稿 |管理论坛 |管理批判 |案例·实务 |封面文章 |管理创新 |方法 |企业信息化 |理论·前沿 |管理点滴
微言管理 |精彩推荐 |栏目展示 |关于我们 |投稿须知 |在线调查 |主编信箱 |在线交流 |企管书架|企业家|读书汇
     
   
     
请输入要搜索的文章标题
 
 
  《企业管理》杂志简介:
《企业管理》杂志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中国企业联合会主办的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1980年创刊 领先地位
· 庞大的精英受众群体
· 全球视角 本土方案
· 最高发行量48万份 渗透中国企业界
 
   订阅方式    
 
 
 

1. 在选题方面,当前国内企业管理领域的热点、难
点、疑点问题。了解企业当前的实际问题,是提高
稿件采用率的一个关键因素。
2. 在文章风格方面,在叙述方式上力求简明通俗,
注重可读性和观点的新颖。您不妨施展一下您的生
花妙笔,把您的理论、观点和故事叙述得更明白有
趣一些。
3.本刊多年来形成并保持了以案例说话的风格,我
们欢迎作者提供更多新鲜的、原创的案例文章。
4.本刊审稿周期为两个月,对于没有选用的稿件尚
无法一一退稿,敬请谅解。
5.本刊对于作者投稿从不收取“版面费”、“审稿
费”等名目的任何费用。

 
  <<详情查询>>  
 
  投稿邮箱 :E_mail:qyglzz@263.net.cn
 
 
  副社长:王仕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453201
采编中心主任:王黎: 特稿、批判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701529
采编中心常务副主任:郑亮:特稿、方法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436071
栏目主编:程丹丹 :信息化·智能化、理论·前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414646
栏目主编:苗榕:案例·实务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436071
栏目主编:于静:调研与分析、管理创新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414646
编辑:张思嘉:论坛、封面文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68414646
 
 
     
  更多>>>  
  ·寻找“拖延症”的病根(2022-7)
·2022第一期补白
·数字孪生在制造业的七种应用(2021-12...
·从错误中发现成功的契机(2021-11)
·为什么你总觉得累?(2021-9)
·9个习惯,助你事半功倍(2021-9)
·“拖延”是止步于昨日的艺术(2021-9)...
 
 
     
  更多>>>  
 
 
         
    管理批判    
  “国酒”营销的误区(2011年第2期)  
发布时间:12-04-20        
   

■ 文/唐文龙

    2010年12月15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上调茅台出厂价20%。这是茅台在2009年12月发布提高茅台出厂价13%之后再次更大幅度的提价。伴随着白酒行业(尤其是高端白酒)新一轮涨价潮的来临,也出现了人们对“国酒茅台”这一称呼在商标使用上的质疑。“国酒茅台”是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的无效商标,但却被贵州茅台在防伪标签、外包装、瓶盖上广泛使用,因此“国酒茅台”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本文正是在众多国内知名酒水品牌近年来都纷纷树立起“国酒”营销大旗的背景下,来探讨这一营销现象存在的诸多误区,为酒类营销求本溯源。

“国酒”营销,身份背书的利益冲动
    近年来,国内酒水市场上出现了诸多例如“国宴用酒”、“国家级优质酒”、“国家名酒”、“中国驰名酒”等营销概念。此外,“国窖”、“国井”、“国缘”、“国藏”、“国密”和“国台”等“国字头”酒水概念产品更是在市场上风起云涌,“国酒”营销大行其道。可以说,中国酒行业出现了显著的国字号营销现象,这也为消费者在购物选择时带来了很大的迷惑和混淆。
    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如此多的“国字头”酒水概念充斥市场?首先,中国传统的“面子消费”文化促使酒水企业寻求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身份”认可;其次,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文化影响着市场群体的消费选择;最后,不规范的商标使用为“国字号”酒水概念产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诚然,如果从酒水企业遵循市场消费诉求的角度来看,那么市场上对“国字头”概念的滥用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在很多行业概念营销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
    资本逐利,天经地义。但是,就算从“在商言商”的角度来看,企业在依托“国酒”概念开展营销活动的过程中,让我们看到是过多的利益冲动,而不是对市场消费需求根本性的理性回应(市场需求多样所催生的碎片化市场需要企业针对目标市场推出相应的优质产品组合)。因此,在一个需要身份背书的消费环境之下,“国酒”营销在利益驱使的同时,更需要思考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获得与保持,而不是暂时的浅层次“国字头”身份概念依附。

“国酒”营销,超高价格的代言符号
    在中国白酒市场上,茅台和五粮液这两个企业是采用价值营销模式的典型代表,两大企业占据着国内高端酒水市场约70%的市场份额。在价格上,茅台和五粮液也逐渐走上了奢侈品的路线,与洋酒不相上下,例如经过2010年初的提价,50年茅台出厂价上调至9999元,30年茅台出厂价上调至4999元,15年茅台出厂价上调至2599元。除了茅台与五粮液,泸州老窖、汾酒、剑南春、张裕和长城等其他知名品牌也纷纷进入到了高端市场的争夺中来,其中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超高价格,并先后树立起了“国酒”营销的大旗为市场提供充足的高价理由。
    “国酒”营销为品牌提供消费支撑的同时,也为诸多相关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回报(2009年度,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和张裕的营业利润分别为:87.2亿、71.3亿、21.5亿和14.7亿)。公款消费和礼品赠送构成了诸多“国酒”利润产生的重要来源,这两个渠道为“国酒”们的超高价格提供了坚实的超强消费保障,也成为了中国酒水市场的一个“另类”运营模式。

“国酒”营销,永不休止的口水战争
    究竟什么样的酒能够称为“国酒”,目前业内外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但我们有必要追溯一下“国酒”概念形成的历史。1949年开国大典前夜,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确定茅台酒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之后,在日内瓦和谈、中美建交等历史性事件中茅台都成为其中的专用白酒。至此,贵州茅台奠定了其在中国酒水领域的“国酒”地位。之后,随着其他酒类品牌逐渐获得市场的强烈追随与深度认可,它们陆续进入各种国宴用酒的阵营,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国酒”营销的主力军,各种“国字头”酒水概念产品开始大行其道。
    身份背书功能与超高价格支撑为国内酒水企业的“国酒”营销提供了充分的商业理由。如果说,之前的“国酒”概念是让诸多酒水品牌都搭上了“顺风车”以实现“共同富裕”,那么2010年度的“国酒”身份之争更显示出激烈竞争之下的资本本质。其实,早在2007年就出现了白酒与黄酒两大品类之间的“国酒之争”,茅台与五粮液之间的“国酒之争”也是历时久远。2010年,除了“国酒茅台”涉嫌虚假宣传的争论之外,宜宾、泸州和遵义(宜宾有五粮液,泸州有泸州老窖、郎酒,遵义有茅台)三城市进一步抛出“国酒金三角”的战略构想;汾酒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指出竞争对手“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情况方面存在虚假宣传,为自己的“国酒”称号正名、张裕与长城由上海世博会国宴用酒引发“谁是国酒?”的媒体宣传战等等。至此,“国酒”头衔之争演变到了一场彻头彻尾的口水战争。
    如果单纯从新中国国宴用酒的先后顺序来看,汾酒在1949年新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就被列为国宴用酒,那么茅台的国酒地位也值得商榷。而且,随着国宴用酒品种、品类的增加,更多的酒水品牌将因能够享受到“国酒”光环的笼罩而受益。而一旦泛化,“国酒”称号也将不再是一个诱人的营销概念,只能沦为一种过度使用的初级营销手段。

“国酒”营销,追本溯源的市场回归
    根据2010年5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商业蓝皮书: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09-2010)》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已增至94亿美元,全球占有率为27.5%,并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仅次于列首位的日本。显然,高端消费尤其是奢侈品已成为价格不敏感型消费群体的身份象征,“国酒”营销向奢侈品市场看齐这一做法似乎与中国国内消费升级换代步调是一致的。其次,公款消费、面子消费和礼品消费也为系列“国酒”提供了强劲的购买原动力。
    就在企业围绕“国酒”概念展开如火如荼的各种营销竞争活动时,这一概念营销现象却被戴上了“紧箍咒”。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了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贵州茅台分别在2001年、2006年和2007年3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对“国酒茅台”商标,但均未获批,目前还在申请注册程序中,结果尚不得知。而根据新规,“国酒茅台”这一使用多年的非注册商标获批尚希望渺茫,市场打着其他“国酒”旗号概念产品的命运更是可想而知了。
    市场需求的多极化需要企业开发相应的产品来为市场服务,消费的升级换代也要求企业逐渐向“高价格、高质量、高利润”的运营模式过渡。“国酒”营销现象反映了国内酒类企业逐渐重视品牌文化营销的市场意识,也是一种迎合市场需求的表现。但是,在这一领域的过度诉求,只能显示出酒水文化营销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伪文化”现象,也反映出酒水品牌在挖掘品牌深层次属性方面乏善可陈的事实。高端市场的品牌运营商,需要在产品品质、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等方面多管齐下,让“高价格=高质量”,从精神层面与目标消费群体达成“共识”,产生“共鸣”,才能让自身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
    只要市场竞争的脚步没有停止,诸如“国酒”营销的现象就不会消失。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汾酒、张裕和长城等所形成的中国酒类卓越品牌群体,大可不必为了一个“国酒”称号展开无谓的争夺。将有效的营销资源应用到企业运营和品牌提升上所取得的竞争优势会远远超越仅仅一枚“国酒”头衔能够带给品牌的光辉。■


作者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

   顶(1164)  踩(1216)   查看次数:(2891)   
 
    更多>>>
  本刊特稿
·青建集团外派员工管理(2024-4)
·希音超快时尚花开墙外(2024-4)
·拼多多国际化“破圈”(2024-4)
·中国光伏扬帆出海
·企业出海谈判密码(2024-4)
·提升央企海外传播能力(2024-4)
 
 
    更多>>>
  管理论坛
·AI之翼助力企业腾飞(2024-3)
·用好非职位权力(2024-3)
·农产品营销革命5.0 ——从东方甄选和董宇辉...
·从精益生产发展史看中国式生产管理(2024-3...
·卓越中层领导力五项修炼(2024-2)
·三招减少形式主义(2024-2)
 
 
 
    更多>>>
  管理批判
·你为“知识付费”买单了吗?(2023-10)
·老干妈“老”了吗?(2023-10)
·警惕管理者错配(2023-9)
·“凉白开”的重重危机(2023-9)
·野性消费退潮爆红品牌如何长红?(2023-2)...
·“迪王”加冕之路的内忧外患 ——基于供应...
 
 
    更多>>>
  案例·实务
·中兴通讯出口管制合规管理(2024-3)
·雅戈尔破解品牌内卷(2024-3)
·六步养成生产安全领导力(2024-3)
·中车长江探索子集团治理模式(2024-3)
·中交集团建设“三型”世界一流企业(2024-3...
·专业化整合:优化国资布局(2024-2)
 
 
 
    更多>>>
  盈利模式
·周庄:打造“中国第一水乡”(2020-07)
·盈利原理 ——透视商业的本质(2014-04)
·探索制造业服务化之路(2014-04)
·黄太吉煎饼的盈利逻辑(2014-04)
·用现金流模式检测盈利模式的“质量”(2014...
·新东方盈利模式的先天性缺陷(2014-03)
 
 
    更多>>>
  封面文章
·淮河能源:打造新型能源集团(2024-3)
·开投集团:激发创新活力 赋能产业升级(202...
·扛牢能源保供责任 打造全国一流绿色能源企...
·“旧我”到“新我”,河钢颠覆式商业模式变...
·“茅台管理” 塑造世界一流品牌(2023-10)...
·“五满”治企理念推动百年徐矿高质量发展(...
 
 
 
    更多>>>
  管理创新
·深圳供电局:可持续发展战略下ESG理念的应...
·科创企业全员绩效考评模式 ——以长江环科...
·中国核电“核”谐之美理念与实践(2024-2)...
·闲废物资拍卖全链条服务(2024-2)
·改进型逐级分解法提升绩效(2024-2)
·“三新”破解民航企业减碳困局(2024-1)
 
 
    更多>>>
  方法
·招标采购全流程风险管控(2024-3)
·风险导向的TPM本土化应用(2024-3)
·洞察与解码客户价值主张(2024-3)
·识别高潜力人才(2024-2)
·活用TRIZ解决项目管理冲突(2024-2)
·好机制成就优秀营销团队(2024-2)
 
 
 
    更多>>>
  企业信息化
·PIDO四步推进数字化转型(2024-3)
·智能合规化解经营风险
·数智人力赋能项目型组织(2024-3)
·数字化战略发展五维度(2024-2)
·数字化变革中的存胜之道(2024-2)
·全球化人力资源管理与系统落地(2024-1)
 
 
    更多>>>
  理论·前沿
·战略型董事会提升公司治理效能(2024-3)
·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研究 ——基于三...
·学践结合构建“四四三”动力模型(2024-2)...
·国有企业虚假贸易新特征及风险防范策略(20...
·中国海油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协同发展机制创新...
·集团管控:集权有度 分权有道(2023-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企联合网 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工商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国家企业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经济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央视国际 中青网 中国日报 中经网 《经济管理》杂志
 
加入理事会 | 市场活动 | 刊登广告 | 杂志订阅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投稿邮箱 :qyglzz@263.net.cn    Copyright 2011, 版权所有 www.cecm.net
京ICP备12008127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