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威虹
关键词:初创型国有企业 360度绩效考核 评价体系构建 评价考察因素 综合计分规则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不断集中于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国有资本在优化布局和调整结构下合理流动,代表国资国企改革方向的初创型国有企业将应运而生。
本文将基于初创型国有企业,分析初创型国有企业及其人员的特点,构建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激发人员潜力,提升企业创新与活力,不断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进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初创型国有企业及其人员特点
1. 初创型国有企业特点
一是制度不健全,规范程度低。部分初创型国有企业仅制定一些满足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制度规范,制度体系与内控规范体系不健全,尚未形成流程化、信息化的规范行为。二是盈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初创型国有企业一般聚焦新兴业务领域,较少依赖存量业务,盈利不稳定,自主信用能力较低,利用外部融资开展业务难度大,经营风险较高。三是业务未固化,创新障碍小。初创型国有企业一般尚未形成稳固的商业模式与经营方式,业务方向未固化下来,创新经营的障碍较小。四是文化未形成,重塑空间大。由于初创型国有企业有新的定位与功能,其使命、愿景、价值观、企业精神等处于建立与发展阶段,在没有最终形成相对固定的文化之前,重塑空间较大。
2.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特点
一是认识不统一,自我意识强。对初创型国有企业定位与功能作用的认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企业整体层面尚未统一,还需要不断磨合,加强认同。二是队伍不稳定,人才易流失。初创型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有一部分来自社会上招聘的人才,在资源有限、业务不稳定、文化未形成等情况下,难免造成人才流失。三是风气未形成,作风好塑造。初创型国有企业作为全新的企业,有利于构建风清气正的企业生态,形成廉洁从业的优良作风。四是思想无包袱,工作有激情。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在新的环境下容易做到扬长避短,逐渐摒弃“等、靠、要”的传统思想,积极主动接受新的事物,愿意做出新的业绩。
360度绩效考核评价重点考虑因素
基于初创型国有企业及其人员的特点进行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一方面要考虑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另一方面要考虑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同时要有利于加强团队建设。
一是加强党建与廉洁从业考核。根据相关要求,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360度绩效考核评价需要考虑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与践行、党建促业务成效、作风与廉洁从业等方面。二是加强团队协同合作考核。初创型国有企业由于业务基础和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商业模式与经营方式不稳固等特点,特别需要团队协同,共同高效推动业务落地,促进正能量、有生命力的企业文化发展。三是鼓励创新创效成果。构建新发展格局要鼓励创新,优先增收增效,重点拓展增收渠道、增效来源,提高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为规避业务一线人员仅考核定量业绩或职能管理部门仅考核定性打分的片面性评价方式,所有人员均应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以全方位反映实际绩效表现情况。五是考核结果与经营业绩相挂钩。这是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之一,“经营业绩增绩效增、经营业绩减绩效减”符合现代国有企业经营理念,也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引导员工与企业共成长。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构建
1. 构建指标体系
(1)指标设置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种类型。
定性指标设置综合表现、团队协同、党建与廉洁从业三大指标,其中综合表现指标进一步细化为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3个二级指标,团队协同指标进一步细化为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2个二级指标,党建与廉洁从业指标进一步细化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与践行、党建促业务成效、作风与廉洁从业3个二级指标。
定量指标设置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和创新创效成果两大指标,其中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指标进一步细化为营业收入、经营利润、经济增加值(EVA)、其他经营业绩指标4个二级指标,创新创效成果指标进一步细化为管理创新成果和新业务创效成果2个二级指标。
(2)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差异化设置,定性指标权重40%〜75%,定量指标权重25%〜60%,一线前台人员定量指标权重较大,中台支持人员指标较为均衡,而后台管理人员定性指标权重较大。例如,一线前台人员定性指标权重40%(综合表现15%、团队协同15%、党建与廉洁从业10%),定量指标权重60%(经营业绩完成情况60%);中台支持人员定性指标权重50%(综合表现25%、团队协同15%、党建与廉洁从业10%),定量指标权重50%(经营业绩完成情况50%);后台管理人员定性指标权重75%(综合表现50%、团队协同15%、党建与廉洁从业10%),定量指标权重25%(经营业绩完成情况25%)。
定量指标中的创新创效成果指标为加分项,在上述考核指标评价基础上按实际完成的成果情况加分。各二级指标按照各自的折算比例折算到相应的一级指标上,如综合表现指标中工作任务占40%、工作态度占30%、工作能力占30%。
(3)评价主体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采用多个主体进行全面评价,其中综合表现指标由领导、同事、下属分别进行评价,团队协同指标由领导、同事、下属、其他部门分别进行评价,党建与廉洁从业指标由党建与纪检部门进行评价,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指标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价,创新创效成果指标由综合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分别进行评价。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 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综合计分方式
(1)综合计分公式
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综合得分=综合表现得分+团队协同得分+党建与廉洁从业得分+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得分+创新创效成果加分。
其中,各项一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基础得分×二级指标折算比例×一级指标权重。
(2)计分规则
第一,定性指标中的各二级指标基础得分均实行百分制,由各评价主体分别进行评分,得分范围为0〜100分。需要强调的是,作风与廉洁从业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发现个人因违规违纪事项受到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过影响期的、个人原因造成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或涉嫌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等情形,作风与廉洁从业指标直接评为0分。
第二,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的各二级指标基础得分=[(完成值-目标值)/ |目标值|+1]×100分,最高分为120分,即得分范围为0〜120分。
第三,创新创效成果按实际完成的成果情况加分,其中管理创新成果每完成一项加1〜10分(具体根据成果级别进行评定),新业务创效成果按新业务拓展每增加100万元,经营利润指标加1分。
3.考核评价结果等次
根据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综合得分,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考核评价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称职,60分(含)〜75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但以下情况除外:一是作风与廉洁从业指标得分为0分,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二是经营利润完成值为负数,不得评为优秀。
相关建议
1. 实施前进行全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培训与辅导
由于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具有覆盖范围大、评价指标细、涉及人员多等特征,建议在实施前对全员进行培训与辅导,以便所有人员了解考核评价的导向与规则,从而减小实施难度。
2. 建立与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指标众多,考核评价综合得分计算也相对复杂,为提高计算准确率、实施效率与结果运用效果,建议建立与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3. 结合360度绩效考核评价反馈结果适时进行调整与改进
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后,随着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可能会出现偏离目标导向、激励与约束力度减弱等情况,需要结合考核评价反馈结果,适时对原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调整与改进,以适应企业新发展阶段新的诉求。
综上,基于初创型国有企业及其人员的特点,360度绩效考核评价应加强党建与廉洁从业考核和团队协同合作考核,鼓励创新创效成果,同时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经营业绩相挂钩,据此构建初创型国有企业人员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建议实施前进行全员培训与辅导,建立与360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结合考核评价反馈结果适时进行调整与改进,使其适应初创型国有企业的发展阶段,推动初创型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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