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郗睿亮
关键词:巡视巡察 国有企业 财务手段 审计成果 巡视“利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共开展了十二轮巡视,先后完成了对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
从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正式启动到2017年6月最后一轮巡视反馈结束,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的目标。其中,2014年和2015年,集中对50多家中央直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开展专项巡视。中央巡视办从审计署、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等部门抽调大批具有财务、审计等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确保每个巡视组都配备三至四名。这些专业人员在巡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了一大批贪污腐败、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法问题,为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增光添色。
运用财务专业知识核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国有企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架构一般分为三级,即中央巡视组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中央企业的巡视、中央企业对所属二级企业的巡视、二级企业对所属三级企业的巡察。在巡视巡察过程中,往往对三级及以下企业关注度不高,有时存在盲点。
如巡视组在巡视某中央企业期间,调阅其三级及以上企业的财务报表,发现某三级传媒企业上年度利润表中有一项负三亿元的投资收益,但该传媒企业下属几家公司经营正常,并没有出现大额亏损。于是,巡视组责令企业审计部门配合深入调查,发现该传媒企业有一项“控股不控权”的长期隐性投资。据查,该传媒企业十多年前投资了一家广告公司,持股50%,但是没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没有派人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这家长期处于监管之外的广告公司近三年违规购买P2P理财产品,结果因理财产品“暴雷”导致血本无归,而该传媒企业领导层缄口不言,没人主动报告重大问题并承担责任。巡视组把该问题写入了巡视报告,责令彻查其中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运用财务统计分析方法对问题精准定性
国有企业的亏损问题许多是违规决策、盲目投资造成的,但这些亏损问题究竟是市场原因、技术原因,还是人为失误,不容易下结论,并且很多投资项目都经过了内部讨论、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如何对该类问题进行精准定性,投资主体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是巡视巡察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类难题。
如巡视组在巡视某发电企业期间,发现了一些投资并购损失问题。经深入了解,2000年以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减少碳排放,国家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由于当时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技术还不够成熟,该发电企业把投资重点聚焦在水电并购上,2003年以后的十年间并购甘肃、青海、四川、云南等地的小水电项目达200个。巡视组抽查其中几家经营情况,发现有的微盈、有的亏损,如果在巡视报告中简述“并购企业出现亏损,亏损金额不大”,则问题不能凸显;如果笼统描述又点不中问题要害;同时,巡视组也缺少时间和精力去逐个核查这些企业。为此,巡视组决定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核查该问题,设计了包括并购项目成本、评估价格、并购价格、投后收入和利润等关键性指标在内的投资收益表格。
巡视组将企业按照表格填报的数据汇总后,问题跃然纸上:这200个小水电项目全部为溢价收购,有的甚至资不抵债却花费上亿元并购,近三分之二的项目并购时处于亏损状态,近三分之一的项目并购后连年亏损。在科学的统计分析和翔实的数据面前,被巡视单位违规决策、盲目投资的问题被精准定性。
运用财务手段核查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
无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何种形式出现,“四风”问题如何转入地下、披上什么样的“隐身衣”,只要违纪违规总会有蛛丝马迹可寻。如滥发薪酬福利、私设小金库、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每一笔资金的往来,都要经过财务账务处理,都可以运用财务手段核查发现。但是,深挖细察与巡视进驻时间有限是矛盾的两个方面,要在宝贵的时间内有效发现问题,还要借助一些快速的核查方法和技巧。
如巡视组巡视某中央企业期间,到其下属公司调研,仅有半天检查时间。除听取汇报、查看厂区外,巡视组突击抽查了该公司上年12月和当年1月、6月的会计凭证,发现存在公司领导违规领取交通补贴问题。因该公司远离市区,乘班车或自行驾车上下班的普通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每月领取交通补贴,但巡视组抽查会计凭证发现,该公司领导在配备了公务用车的同时,每月仍领取交通补贴。于是,巡视组将该问题写入巡视报告并责令整改,要求当事人退赔违规所得。
利用审计成果快速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审计监督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监督制度,是国有企业内外部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然而,在巡视工作中经常发现审计出的一些问题未得到应有重视,不少审计成果被束之高阁。在违纪违规的表象下,往往隐藏着腐败行为,仅靠审计难以深入触及。在有些企业,审计部门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认真的整改,以至于“屡审屡犯”现象频繁出现。因此,巡视组通过调阅分析巡视对象三年内的内外部审计报告,对已经发现而尚未查处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查找重点问题线索,既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提高巡视工作效率,又能够起到“快速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的效果。
如巡视组巡视某建筑集团时,调阅了该集团对下属二级公司的审计报告,其中一份下属电缆生产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引起巡视组的警觉。审计报告显示,该企业政治生态恶化,管理近乎失控,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搞“团团伙伙”,集团下派的几批干部均屡遭排挤,甚至被架空;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已濒临破产边缘;为了对抗集团内部审计,甚至人为毁坏储存物资台账的电脑。为此,巡视组将该企业列入下沉调研的重点,在综合分析各方面问题线索后,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如实报告情况,请其责令该集团对这个下属电缆生产企业实行特别托管并深入核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通过巡视工作实践,笔者体会到,巡视组必须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方法、借鉴各类监督成果,尤其是运用财务手段、审计成果捕捉违纪违法的“蛛丝马迹”,快速锁定重点核查对象,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以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作者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栏目主编 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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