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兴华
【内容摘要】大量闲置专利不仅不能发挥专利的价值,反而造成专利技术的贬值。企业重视对闲置专利的使用和运营,这往往能够产生特殊的价值。本文指出了企业专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应从专利保护转变为专利运营,并总结出运营的主要路径和方法。
【关键词】闲置专利 专利运营 专利资产管理体系 专利资产评估机制
近年来,企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发展,通过科技开发和对外合作购买获得大量专利。然而,由于企业市场推广和资本运营能力弱,专利资本运营尚处在起步阶段,专利战略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盘活专利资产的市场机制体制尚未建立,大量闲置专利没有进入资本运营阶段,闲置专利不仅不能发挥专利的价值,而且造成专利技术的贬值,还要支出高额的维护费用。
一、企业专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战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为此许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建立创新产品孵化基地和机构,处于初创阶段的新业务产品却被侵权复制,有的直接被合作方拿走登记成自己公司的知识产权,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企业普遍重申报登记、轻推广应用,许多企业存量资产管理及负债表中没有无形资产科目,财务报表中没有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资产科目。只有在企业遇到诉讼案件、企业改制并购、公司清算时,才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往往处理不当而导致无形资产流失。
多数企业没有制定自己的专利战略,没有意识到专利战略在市场竞争和技术研发方面的重要性,缺乏对本领域或相关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的跟踪,缺乏自己的技术开发和创新思路及专利经营战略。企业内部未建立与专利运营有关的制度流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不健全,一旦发生专利侵权和员工跳槽引发的法律纠纷,企业维权十分困难。
在国际方面,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越来越多,知识产权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制约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之有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尤其是专利风险不断凸显,影响我国技术引进和高科技产品走出去。其集中表现在引进技术风险、高科技产品出口风险、高标商号侵犯风险等方面。
二、从专利保护到专利运营
1. 成立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委员会
公司层面应当成立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委员会,制定本企业专利发展规划,确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推进、年度目标的审批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针对专利研发、设权、维权等重要环节制定符合企业特点、掌控全局的发展战略。
2. 建立专利创新成果推广机制
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流程、组织机构、推广应用和员工激励办法,明确专利的购买、放弃、出售、许可、交叉许可策略,确定重点专利的重点保护范围,不断提高专利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支撑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 建立专利资产管理体系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方向应该从权利向资产、资本转变,通过专利运营实现价值提升。企业专利无形资产管理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申报、登记、统计(存量)向资产管理、市场推广应用、盘活无形资产方向转变。
(1)专利资产定义。专利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的、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专利权益。专利资产权益包括专利所有权和专利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包括专利权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
(2)制定专利资产管理办法。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内容应当包括:专利无形资产管理、专利无形资产报表制度、知识产权项目(科目)、专利运营资产形式、专利资产作价评估等制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项目应当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专利资产作为无形资产(财务)管理是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重要内容,对于购置、委托开发形成的专利资产应当按照合同价值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对于自主研发形成的专利资产,应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专利运营资产的确定形式。专利权资产是指专利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专利权权益。专利产业化运营的资产确定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对已有(闲置)专利的推广应用,包括自主推广、合作推广和许可第三方进行推广,对相关专利进行评估可以直接转让获取收益计入“知识产权项目科目”。二是新增加专利资产,主要形式包括购置(单独购置和随固定资产购入)、开发(自主研发和委托及共同开发)、投资者投入、公司改制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等。
4. 健全专利资产评估机制
专利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专利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1)专利资产评估准则。专利资产评估应当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企业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以及会计准则要求,评估前需要与评估机构和外聘律师沟通,合理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可以是单项知识产权资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资产组合或者与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
(2)实施专利评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收益法。专利资产评估首选方法,也是国内、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专利资产未来生命周期内预期收益,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专利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二是成本法。当某项专利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研发结果具有不确定因素,导致专利经济收益难以确定,用成本法更为合适。其成本包括合理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三是市场法。将专利资产与最近售出的类似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时,选取的参照项目与被评估资产的经济指标、技术特征应具有可比性,这将会成为发展方向。
5. 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企业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驱动企业技术创新和获得竞争优势的有效工具。企业应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利。
为有效管理商业秘密,企业应当成立保密组织机构,设立商业秘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范围,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明确规定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的员工(含外包员工、派遣用工),股东以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均应遵守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范围和期限及违约责任。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本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 建立与司法和行政部门沟通交流机制
加强企业与司法及行政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更多的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针对已经发生的政策变化和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组织法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相关专家,举行座谈会和研讨会,解读新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分析研判行业重大法律风险事件对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司法审判动态、行政保护原则、政府管理要求,引导企业防范和化解专利运营风险,保障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闲置专利运营的路径与方法
专利资本运营的实施不是孤立的,涉及许可使用、转移转化、质押融资、直接融资、创立公司、证券化、对外投资等内容,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协同运作,最大程度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根据专利运营的不同方向和目标,采取不同的路径和方法。
1. 实施专利的许可使用
专利许可并不转让专利权本身,只是专利权人之外的第三人获得合法使用该专利的资格,这种资格的获取必须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为前提。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企业使用专利许可,必须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专利许可使用行为依法合规。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三种方式: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
知识产权通过交易才能转化成生产力,为企业创造价值。专利对外许可使用是盘活企业无形资产最直接的方式,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体现在市场壁垒方面,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布局,使新进入者无法绕开其专利,新进入者选择放弃新的市场,使其必须支付高额的专利费从而丧失竞争优势。二是可以拓宽市场空间,企业从新产品或新业务中获得利润,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直接为企业带来收入和利润,积极探索专利许可使用运营模式十分必要。
2. 积极开展专利的质押融资
专利质押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质押形式获取资金的形式。专利质押与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最大的区别在于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权仍然保留在专利权人手中,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利用,仅仅在出现风险事件时,质权人有权支配专利权,即可以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利。
专利质押融资有三种主要方式:一是企业将专利出质给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作为专利质权人向企业出借资金,企业按期向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偿还本息。目前银行认可的无形资产质押物主要是商标权和专利权,并且对商标权本身有一定的要求,必须是连续使用3年以上,未使用或使用年限很短的商标不可能获得贷款;专利必须是已经高度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和实用的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可以贷款。二是企业将专利出质给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第三人,第三人作为专利质权人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或信用保险,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向企业出借资金,企业按期向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偿还本息。三是由拥有专利的企业与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协商确定法律允许的其他质押融资方式。
3. 实现专利的直接融资
实现专利的直接融资主要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现在政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创新性企业实现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包括在境内外上市。
国家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可以利用地方政府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股权交易中心、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等载体开展股权融资推介活动。
4. 利用专利资本创立公司
《公司法》实施后取消了注册资本现金出资比例的限制,明确知识产权、相关专有技术等可以作价为设立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即专利可以作价为设立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公司以闲置专利对外投资、增资扩股(包括引入外部投资、员工持股)等资本运作创立公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股东以专利作价出资设立公司,申请人需要办理专利的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二是股东以专利作价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以专利、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也就是说,用于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资人拥有完全、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产权关系明晰;二是用于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依法转让。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实施担保或抵押。以专利出资的必须经过评估,需要提供相关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知识产权是有法定有效期限的,专利的时效性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公司章程应当就专利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 做好专利对外投资实现价值
专利投资是将知识产权转化为产业资本的经营形式,企业在对外投资、增资扩股(包括引入外部投资、员工持股)等资本运作中,可以将闲置专利对外投资,发挥存量资产的应用价值。
(1)专有权利转化为股权和股份。企业专利投资是将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转化为公司股权和股份,以专利股权投资参与企业管理。股权投资是商业运作长期高额回报的基础,尤其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创业阶段企业展开股权投资,实现专利资本运营。企业专利出资与其他有形资产出资一样,是对公司的一种投资行为。企业以专利形式出资后,换取的是对公司财产的股权,企业以该股权从公司股份中分红。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可以该知识产权作价变卖冲抵公司债务。对重组、改制企业的专利资产评估时,应当进行法律审查:资产的权利人与出资人是否一致;出资人的经济行为是否需经有关机构批准,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同意;设定他项权利的资产是否与其相对应的负债分离;企业重组、改制方案以及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意见书等。
(2)创业投资引入风险资本。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将引入创业投资定义为“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其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与传统投资方式不同,它侧重于对创新企业的培植,而不是传统的资本市场运作,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经营贷款等。利用专利引入创业投资,是基于创新企业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专利,如果能将其拥有一定优势的专利引入到创业投资,吸引风险资本金投入,企业将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3)混改可盘活闲置专利资产。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将采取市场化的思路和方式推进混改,将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央企业实施混改采用引入外部投资者、引入民营资本、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都属于对外投资,这是盘活闲置专利资产的好时机。企业应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调报告。二是根据混改确定的业务方向,整理闲置专利等知识产权,委托有资质的权威中介机构评估作价,作为投资资本的一部分注入新公司。
6. 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资金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委及各省级政府密集出台资金支持和扶持政策文件。申请这些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是企业和个人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闲置专利,积极争取政府的扶持资金政策进行资本运作,能够破解企业创新短板,走出投资融资困境,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7. 通过专利证券化获取资金
专利资产证券化是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有效结合,是一种以金融技术为基础、以专利信用为担保、以证券化为载体的融资方式。与质押融资一样,专利证券化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筹措资金,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加快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
作者单位 江苏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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