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环境下,科技基础条件服务平台、科技研发服务平台、科技转化与交易服务平台之间的科技资源与服务能够实时在线相互访问,实现开放共享。
文/许秀梅
关键词:科技服务平台 科技基础条件大数据服务平台 科技研发大数据服务平台 科技转化与交易大数据服务平台
大数据环境下的科技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特点:(1)开放性,即科技资源共享。所有终端用户对每个平台科技资源均享有平等的知情权与使用权、动态追踪与更新,以及实时访问平台之间的科技资源;(2)融入科技大数据。科技大数据以物联网为基础,依靠云计算工具来完成数据搜集、整理与加工。大数据下的科技平台应涵盖一切与科技相关的资源、物品、信息并实时更新;(3)服务性。平台要能够同时服务于一切终端用户,依托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动态更新,以较低的服务成本、高效、瞬时、便捷地在无限空间内提供服务。
依托大数据探索各类科技平台的功能模块与服务内容,有助于拓展科技资源服务内容、提升信息共享度,更好地服务于技术创新活动。依据服务内容的多样性,科技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科技基础条件大数据服务平台
科技基础条件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一切从事科技研发与创新的相关人员提供科技资源、政策、服务等方面的大数据基础性信息支持,功能模块如图1所示。该平台的功能模块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大数据信息:
1.科学技术数据共享。不仅要能够涵盖各基础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代表性最新研究文献与成果,国内外尤其是先进国家的最新专利、非专利技术、技术资源与技术政策,还要能够动态地提供全球最新的科技动态,供用户实时浏览、查询、下载,对于一些重要的涉私的技术信息,为用户提供私人定制服务。
2.科学文献资料共享。国外代表性科技文献数据库,如SCI、EI等,国内代表性期刊数据库,如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百链云、万方数据等平台,能够为各行业的技术工作者提供最新文献的检索、下载、查新、互借、私人订阅等服务,出具各类引用、收录、查新证明文件,还要增加一些免费的基础性技术服务,诸如公共性技术资源发展历史、现状的查询、咨询与技术搜索服务。私人订阅服务要兼具公共与私人产品的双重特征,平台允许某些科技文献免费订阅,对于投入较多资源获取的科技文献可适当收取少量费用提供订阅服务。
3.仪器设施共享。仪器设施共享模块要能够分行业、新旧程度、功效原理、共享历史、收费情况等展示仪器设备池中参与共享的每台仪器,并提供后续专家技术服务咨询、共享维护与维修。部分仪器可以适当收取使用费,以维持仪器正常保养。以现有共享仪器为基础,增加来自其他地区、其他国家相关行业的仪器共享信息,充实现有的共享仪器库,提高高新设备资源利用效率。
4.科技基础条件保障。为各个区域主体之间的科学、技术、文献资源流动与使用提供基础性条件保障,包括硬件与软件方面的技术、人员、材料、制度保障,如公共科技图书馆、全民阅读站建设,科技导报发行等;科技人才储备库建设,能够提供最新的技术人力市场发展状况;各个区域孵化器、创业中心地图,以及以往建设与后期规划等。
5.政策超市。政策超市模块提供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管理组织、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国家科技局、省市地方科技局等出台的与科技相关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办事流程等。
6.科技项目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模块主要服务于协调管理每个年度的中央、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科技局设立的各种类型的科技创新项目,如国家科技部的重大、一般科研攻关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研计划项目、科研计划项目等,以上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后期结题、成果转化与应用都由此模块进行协调管理。此外,还应该增加一个企业科技项目子模块,允许企业免费发布科技项目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企业科研人员、个人等均可申报,全民参与企业的横向科技项目。
7.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模块应为用户提供中央及各有关部门组织申报的各个级别的科技成果奖励,发布有关的通知公告、组织奖励申报、申请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呈递、结果发布以及历史年度的奖励信息、证书查询等服务。此外,还需要能够链接浏览一些国外比较权威的科技奖励信息,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科技突破等信息。
8.公共政务服务与创新券管理。为科技创新提供的一切必要的公共性政务支持,包括平台运营主体提供的公共服务及委托其他主体提供的服务,后者可以通过设立创新券的形式来实现。对于政府发放的创新券,专设创新券服务栏目,全面负责创新券的申请、发放、使用及后续兑付管理。
基础条件大数据平台所提供的信息与服务面向所有终端用户,除了少部分私人定制外,大部分都免费提供,致力于开发成为用户的公共科技信息服务站,属于公共性质的科技平台。
科技研发大数据服务平台
科技研发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国内各研发主体(产、学、研、个人)提供科技研发所需的人力、资金、材料、场地、仪器、组织、协调管理等服务,功能模块如图2所示,不包括科技文献与数据方面的查询、查新与借阅等(这部分由基础条件平台提供)。该平台应包括以下科技服务模块:
1.产学研合作研发。为企业、学校、研发机构提供供需信息、牵头合作、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利用大数据带来的资源优势,集聚国内各大技术实力较为突出的重点高校,重点研发机构以及高新企业,免费发布合作信息,免费猎头合作单位,极力促成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项目的产学研合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平台还应积极寻求欧美国家的高校、研究机构的加入,积极为其寻求好的科技共建项目。
2.面向企业的研发服务。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科技人力、技术材料、技术公司、技术咨询方面的支持,或组织协调不同企业主体之间的合作研发行为,采取的途径有:专门设立企业研发技术服务站,包括技术难题咨询、人才猎头、技术设备租赁共享、技术体验、研发场地租赁,以及提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研发沟通。大数据开放共享的环境更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研发平台专设企业研发互助论坛,使各类企业及研发人员有一个研发互助的渠道。
3.虚拟研发服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使得虚拟研发成为可能,虚拟组织的研发吸收与服务的对象均为互联网空间内的终端用户,为一切网络虚拟研发供需用户提供沟通、交流、业务流转等必要服务。任何一位有研发意愿、研发需求的主体都可以参与进来,有的出资金,有的出创意,有的出技术,有的出人力,有的提供信息等,共同完成技术开发。研发成功后自动解体。后期运作中平台将充分融合不同用户的科研偏好、服务需求,为其推送最适合的科技信息、科技项目与服务,真正成为万众创新平台。
4.研发服务中介。为用户提供有丰富服务内容的研发中介资源,这些研发中介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服务种类繁多且遵循市场价格调节,能够从不同角度满足研发主体的多方需求。
5.科技人才资源系统。为各行业提供各类高级技术人才服务。该模块要能够链接到各区域的人力资源市场、以及专门建立的科技人力资源库,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技术人才的信息登记、技术人才猎头、科研项目合同签订、技术人才流动信息、技术人力培训、技术人才级别认定、技术人才的信用评价、高级技术人才的工作简历查询等服务。
6.创客研发服务。创客研发服务模块为广大创客提供科技转化所必需的指导(包括必备的人员、场地、资金等)、新创企业所必需的资金、人力、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并在国家、省级创新政策指导下给予相应的创新创业扶持,提供必要的创业场所、搭建融资渠道,得到一定的融资优惠等。以上提供的服务,有些是免费的,有些适当收取一些成本费。
7.资金支持。搭建资金融通平台,及时提供研发融资信息、沟通、后续借贷、还款等必要的服务支持,具体包括:研发项目的资金融通,如银行与其他机构的优惠贷款、面向社会的研发项目投资;设立公共研发基金,由政府带头发动社会公众参与;专设面向大众的研发众筹平台;投资公司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研发投资基金。以上基金大多是可以获取收益的,政府牵头的主要针对公共技术研发,收益率略低,甚至为零;企业性质的投资公司设立的基金针对行业或企业的专有技术,收益高一些。
8.研发创新券服务。为各行业科研工作者提供政府创新券发放、使用与后续兑现、使用风险管理、使用效果评价以及创新券收入统计等相关的科技服务内容。该模块与基础条件平台中的政府创新券管理要对应且区分。专设在线创新券咨询解答使用中的一些问题,对用户的创新券使用全程监控,避免不当、或免费搭便车的行为,对创新券的使用效果及时评估,评估结果计入个人的创新券使用档案,若有不良记录,直接影响后续的创新券申领。
科技研发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是有志于科技研发创新的一切微观供求主体,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准公共品性质,既有一定的针对性,又不失广泛性,所提供的大部分服务可以适当收取部分费用,以弥补成本投入,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科技转化与交易大数据服务平台
科技转化与交易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具有科技转化、交易需求的终端用户提供与之相关的大数据服务,功能模块如图3所示。服务内容主要涵盖:
1.技术确权服务。只有厘清产权关系,技术才能参与交易与商业化。确权的合理性与清晰度是技术后期运营的前提条件。该平台为企业(尤其是高新企业)、个人代理技术成果确权业务,包括:专利技术的产权登记与非专利技术的产权界定。对于前者,只需要代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文件即可;对于后者,需要对个人、企业及其他主体所享有的技术份额提供对技术产权的公证服务。
2.技术预警服务。为企业、个人或其他技术主体提供高新企业、行业的新动态、新旧更替信息,以便用户能够及时调整科技研发战略,避免重复研发、高成本研发与低技术研发,及时处理落后淘汰技术,降低技术开发、持有、运作的风险,提高科技转化与交易的效率与效果。
3.技术信息挖掘。该模块主要面向某些领域的个别企业、个人对某些新技术相关信息的需求,如为了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技术竞争力、超越竞争对手、财务并购、技术投资等目的,需要了解其他主体的技术情况,为技术需求者提供个性化的技术信息挖掘服务,即按照用户需求挖掘能够有助于财务或管理决策的技术信息,这项服务是典型的私人定制,属于收费服务项目,按照技术挖掘难度、信息量以及质量标准收取费用。
4.科技孵化器。孵化器服务于那些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类型企业的各类主体提供创业所必需的科技、人才、场地、物料、设备、资金与其他资源支持,此模块的服务虽然市场化动机较为明显,但目前主要靠政府给予的各方面政策支持来推动工作开展。
5.技术咨询服务。为个别的技术供需主体提供有关技术转化、交易、技术本身功能、使用事项、后续升级等方面的科技政策法规、技术市场、技术供需信息、技术人才猎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为了提高新技术的知名度,扩大技术宣传,促成技术转化交易,此模块应该提供各类新技术的免费体验服务,通过对新技术产品的免费试吃、试用等,获取用户对新技术的评价,扩大新技术的影响力,对于一些技术问题,可以及时地进行专家咨询,用户所反馈的试用信息为后续的新技术精准营销打下基础。
6.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化与交易的网络场所,具备信息供需发布、技术定价、技术拍卖、技术风险评估、大宗技术交易、个人技术交易等细化功能。目前科技大数据平台里的技术交易网虽然基本功能较为完备,但交易量与浏览量并不高,该交易市场在技术评估、技术定价方面还有欠缺。另外,该市场应该建立各个行业的专利池,一方面,不断吸收行业内的新专利拥有者加入,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技术需求者进行技术转化、抵押、投资等,平台依据交易量适当收取费用。为了更好地促成技术交易,平台有必要对技术供应者、需求者的资质进行认证,以增强用户的信用等级,或要求技术提供者对技术做较为全面的视频展示,以帮助技术需求者了解技术功效、新颖度与收益潜能。
7.电子支付。科技转化与交易平台里的大部分服务都是获利的,平台根据服务的数量质量、促成交易的合同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因此,平台的顺利运作需要有安全可靠的电子支付模块做后盾,为技术转化、交易主体提供资金支付、存储、借贷、抵押等服务,可以考虑内嵌资金安全保险、资金担保、资金垫付、转账管理等模块。
科技转化与交易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面向具有技术转化和交易需求的某些微观主体,科技服务内容因主体需求而变动,具有一定的私人性质。该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上述三个平台之间关系密切,主要表现在:
1.基础条件平台特色是基础性,意在提供每个用户都应该了解的基本科技大数据公共性信息,服务内容与对象范围最广,但信息服务不够细致全面,要获得更好、更精准定位的服务,需要研发、技术转化交易。
2.研发平台与技术转化交易平台具有一定的承接关系,科技研发工作者往往要同时浏览这两个平台,以便更好地掌控技术的研制、转化、应用。
基于上述各平台之间要能够实现实时在线相互访问、开放共享。专利池数据部分要与三类平台实现友好对接;创新券服务与基础条件平台中的创新券要实现对接;技术研发平台中的各类研发信息要与转化交易平台中的同类技术专利、基础平台中的相关文献资料实现对接。■
本文系2016青岛软科学项目“青岛科技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与运作模式研究”(16-5-2-1-(14)-chx)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薛捷,张振刚.国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12).
作者单位 青岛农业大学
栏目主编 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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