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一个重要原因是:井下一线工人工资依然沿用计件工资加各种奖励的分配制度。计件工资制的核心是根据产量多少计算报酬高低,鼓励工人超产。
文/徐建博 钱永坤
关键词:煤矿 安全 经济激励 工资制度 神华集团
国内外大量研究已经证实,计件工资不利于安全生产。为了弥补计件工资制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文将以神华集团为样本,探讨一种针对煤矿一线干部职工的安全经济激励制度。
神华集团是我国煤炭行业领军企业,所调查煤矿从生产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代表性。本文以神华集团四个子分公司(文中分别以A、B、C、D公司代表)下属六个煤矿调研资料为基础,从安全结构工资的数量确定、考核方式、实施范围、事故扣罚、考核周期等五个方面,对安全结构工资制度进行全面研究。
一、什么是安全结构工资?
安全结构工资的实施办法可以概括为:按吨煤单价(或掘进进尺单价)和当月产量(或掘进进尺)确定区队当月应得工资总额,然后将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与安全指标挂钩,挂钩部分工资即为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办法一般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若当月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区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
(一)安全结构工资数量确定
煤矿对生产区队的安全结构工资额有两种设定办法(详见表1),一是按工资总额基数一定比例确定;二是安全结构工资数额确定。前一种方法间接与产量挂钩,后一种方法则与产量完全脱钩。相对而言,按比例安全结构工资使产量增加更加有利可图,工人有可能因此减少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不利。
不同层级(子分公司、煤矿、区队)的安全结构工资数量占工资总额比例有差别。子分公司层面,安全结构工资总体占比约为24%-30%;到了煤矿层面,安全结构工资占比上升为40%以上(表1中除了B公司所属煤矿B2、B3煤矿以外)。
(二)考核指标
1.指标类型
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指标有四类:①安全管理过程考核指标;②安全事故指标;③不安全行为;④出勤。从表2可以看出,多数煤矿在进行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时,同时采用上述①②类指标,以实现对安全管理过程和结果的综合激励。
2.安全管理过程指标的考核与扣罚
被调查煤矿中,对安全管理过程的考核具有以下特征:
(1)各矿安全管理考核指标统一,均以集团综合考核体系为依据。
(2)依据考核结果的安全结构工资奖罚规定存在差别:
第一,有奖有罚与只罚不奖。四个煤矿中有三个矿规定,高出基准分者奖励,不足基准分者惩罚,奖惩力度对等;只有D2煤矿规定,只对不足基准分者惩罚,对高出基准分者无奖励。
第二,奖罚力度存在差距。不同煤矿间,力度较大的每低于基准分1%扣除煤矿安全结构工资10%;力度较小的每低于基准分1%扣除煤矿安全结构工资1.5%-2.5%;不同岗位间也存在差距,比如安全考核得分同样升降1%,安全一线的采、掘、开、准、瓦等单位对应奖惩2.5%,而二线的机、通、运、机修厂等单位对应奖惩1.5%。
二、安全事故扣罚
1.伤亡事故
从表3中可以看出,被调查煤矿针对伤亡事故的处罚、方式及力度非常相似:如果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结构工资的扣罚都涉及全矿;对轻、重伤事故,只牵涉事故单位和责任职能部门。
2.非伤亡事故
除伤亡事故外,被调查煤矿对非伤亡事故也规定了安全结构工资扣罚。由于非伤亡事故等级界定缺乏统一,只能从扣罚范围对比上看出煤矿之间处罚力度的差别。C公司煤矿、B2煤矿、B3煤矿规定的扣罚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事故发生区队;A公司煤矿、C3煤矿、D2煤矿规定的扣罚范围较宽,事故发生区队及主管职能部门都受到波及。
三、实施范围
从表4可以看出,安全结构工资制度的实施范围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仅包括井下区队;第二类包括井下区队和井上生产性部门;第三类包括全矿人员。
四、考核周期
安全结构工资作为员工月工资组成的一部分,各矿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按月汇总考核分数,据此进行安全结构工资奖罚。
五、煤矿安全结构工资办法小结
1.大部分煤矿的安全结构工资和个人总工资按比例挂钩,个别煤矿采用固定安全工资的办法。当安全结构工资与计件工资间接挂钩时,其安全激励作用被削弱。
2.安全结构工资的过程考核奖罚差别很大,主要体现在是否有奖有罚、总体奖罚力度大小、是否各岗位奖罚力度一刀切等方面。
3.安全结构工资的事故处罚采用连坐制,对死亡事故的连坐范围为全矿职工,对重伤、轻伤、非伤亡事故的处罚只涉及事故责任单位和职能科室。各矿对连坐范围的设定差别明显,但在工资扣罚比例上差别不大。
4.安全结构工资的实施范围,大部分煤矿为生产相关部门(生产区队、生产或安全主管科室),少部分煤矿扩大到全矿所有部门。后者对安全的激励明显缺乏针对性。
5.安全结构工资一般都采用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国煤炭工业年鉴(2011年)[G],煤炭工业出版社,2012(12).
[2] Bo J, Rask K, Stenberg M. Piece rates and their effects on health and safety? A literature review [J]. Applied Ergonomics, 2010, 41(4).
[3] Bender K A, Green C P, Heywood J S, Piece rates and workplace injury: Does survey evidence support Adam Smith? [J]. 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 2012, 25(2).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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